修正「教育部補助辦理樂齡學習活動實施要點」第2點、第3點、第4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辦理樂齡學習活動及獎勵直轄縣(市)政府辦理樂齡學習業務實施要點」,詳情請至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NewsContent.aspx?id=4235)下載電子檔。
公告單位: 彰化縣
公告日期: 2016/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