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教育部補助辦理樂齡教育活動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辦理樂齡學習活動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1月30日以臺教社(二)字第1050013813B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公告單位: 彰化縣
公告日期: 2016/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