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實施目的,期望未來培訓通過之講師,能協助樂齡學習中心講演有關政策宣導及活躍樂齡核心課程。
實施方式如下:
一、召募階段:鼓勵已在樂齡學習中心教授核心課程(原政策宣導或基礎生活)具有2年(含)以上之經驗者報名。</strong>
二、 甄選階段:分為北、中、南三場次,各場次甄選 60名為原則。</strong>
三</strong>、 培訓階段:參與一天培訓課程。</strong>
公告單位: 嘉義縣
公告日期: 2015/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