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
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講師培訓實施計畫
壹、計畫依據
本計畫依據「教育部推動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要點」辦理。
貳、計畫目標
本計畫以培育及協助現為樂齡學習講師者取得培訓證明,以提升教學品質及內涵為目標。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督導單位:國立中正大學(教育部樂齡學習總輔導團、
教育部樂齡學習中南區輔導團)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樂齡學習示範中心(臺南市幸福樂齡推展協會)、
臺南市後壁區樂齡學習中心(後壁區安溪國小)
肆、培訓對象
本培訓內容以樂齡學習中心之教學為主
伍、培訓方式
本計畫培訓共計 3 個階段,分別為:樂齡中心推薦、培訓研習以及評核。
課程研習計四天半(109年8月11日(星期二)、8月14日(星期五)、8月17日(星期ㄧ)、8月25日(星期二)、8月28日(星期五))。
陸、報名方式
本計畫培訓一律採線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相關資訊請至臺南市樂齡學習網最新消息下載:
一、報名期間:即日起至 109 年 8 月 4 日(星期二)或人數額滿止。
二、本培訓研習一律由本市各樂齡學習中心推薦報名,另由於人數和場地限制,無法全程參與者,請勿報名,缺席者不予核發研習證明。
三、符合培訓對象資格者,請於報名期間內報名,須完成以下二步驟:
(一)請填寫紙本報名表(含樂齡中心主任簽章)(附件2)、「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提供使用同意書」(附件3)及相關佐證資料,填寫完成後,由各樂齡中心收齊統一掃描並寄至樂齡承辦人嚴小姐信箱(arng2041@tn.edu.tw)。
(二)繳交報名資料電子檔時,請並同填寫線上報名資訊(https://forms.gle/Kn9SA41tR1JsD1CWA)。
四、若報名人數超出預定名額,將視報名先後順序及繳交之報名資料(於樂齡中心授課之課程類型及教學年資),以使本研習達到樂齡講師培訓之最高效益。
五、錄取名單公告日期:109 年 8 月 7 日(星期五)公告於臺南市樂齡學習
網/最新消息。
柒、專業人員之運用及繼續教育
一、通過名單須簽署「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提供使用同意書」(附件3),方能上傳教育部樂齡學習網之講師資料庫。
二、獲教育部核發培訓證書且於講師資料庫登錄資訊者,列為優先聘用人員。教育部辦理相關回流訓練時得優先通知,以強化其繼續教育,持續提升專業知能。
捌、注意事項(請詳閱以下內容,以免影響權益)
一、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範措施,請參與者配合以下事項:
(一)請於報名時確實填寫報名表與聯絡資訊,以利疫情通報與人員掌控。
(二)若您在培訓當天出發前,出現發燒、咳嗽、喉嚨痛、呼吸急促等身體不適者,或是正處於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請務必在家休養。
(三)請於培訓期間全程配戴口罩,並落實個人衛生保健。
(四)出入培訓場地時,請協助配合體溫量測與酒精消毒等防疫工作。
(五)承辦單位有評估活動風險之權利,如有延期、取消或改以其他方式辦 理,將於教育部樂齡學習網公告。
二、學員應依規定全程參與各類課程之培訓,課程培訓期間出缺席規定如下:
(一)學員應依規定全程參與各類課程之培訓,課程培訓期間缺席達5小時以上者,即使培訓完成亦不發給培訓證明書。
(二)上課時請攜帶身分證以核對身分。參與培訓之人員培訓期間均需簽到及簽退(不得代簽);並於上課期間進行抽點名。上課若遲到或早退超過15分鐘,以缺席1小時計算,並於請假總時數內。
(三)上揭二、三事項,若經他人檢舉查證屬實者,一律不予通過,即使已發給培訓證明證書,該證書作廢。
三、參與培訓之人員交通費請自行處理,辦理單位不另補助。
四、因應環保理念,培訓當天請自備水杯。
玖、交通資訊
地理位置:臺南市樂齡學習示範中心,位於本市麻豆區安業國小(臺南市麻豆區安東里113號)內部。
說明:為避免影響安業國小校門口交通,請繞至麻豆區安業國小後門,直接進入示範中心。
拾、聯絡方式
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嚴紫瑜
(一)電話:06-2956726
(二)電子信箱:arng2041@tn.edu.tw
二、臺南市樂齡學習示範中心 鍾秀琴主任
(一)電話:06-5718655
公告單位: 臺南市
公告日期: 2020/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