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1年4月29日師大社教字第1111011387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提升全國樂齡學習中心課程規劃及教學品質,獎勵具有樂齡理念之優良課程、增進樂齡學習中心教學質量,本部委請該校辦理旨揭活動。 三、旨揭評選計畫自即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收件(以郵戳為憑),得獎者可獲得本部獎狀及獎金,如下: (一)特優獎:5名,頒發獎狀乙紙、獎金新臺幣6,000元整。 (二)優等獎:10名,頒發獎狀乙紙、獎金新臺幣4,000元整。 (三)佳作獎:10名,頒發獎狀乙紙、獎金新臺幣2,000元整。
公告單位: 宜蘭縣
公告日期: 202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