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樂齡學習」
教育部為鼓勵高齡者學習動機,增進其身心健康,落實長者學習權益,於95年底公布「邁向高齡社會老人教育政策白皮書」,提出完善的老人教育環境4大願景(終身學習、健康快樂、自主尊嚴、社會參與)、7大目標、11項推動策略及行動方案,並以「增設老人教育學習場所」,推動近便性的學習場所為首要目標。
本部為建構長者安全、快樂、健康的在地學習環境,自97年起與各地方政府合作,結合在地組織及民間團體,建構各鄉鎮市區「樂齡學習中心」,並將樂齡學習資源拓點至鄉鎮市區之村里社區,讓長者就地學習,學習對象以55歲以上國民為主(國內法定65歲為老人之前10年),後續並結合大學校院優質校園及師資推動「樂齡大學」,近期更培訓合格之高齡自主帶領人辦理「高齡自主學習團體」,運用機構式拓點學習及個人式帶領的三種管道,規劃適性的學習活動,以預防教育之觀點,讓民眾預備將來老年生活。
本部所推動之「樂齡」取義「快樂學習、樂而忘齡」,期待長者經由學習,忘記自己的年齡。亦與孔夫子「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的人生態度相符。「樂齡」讀音亦為英文字「Learning」諧音,亦藉此鼓勵國內長者活到老、學到老的終身學習精神。經過數年的推動,「樂齡」已成為我國推動高齡教育系統的通稱,並作推動高齡教育相關政策之標誌,「樂齡學習」之定義亦納入終身學習法執行範疇,並儼然成為國內老人最新代名詞。
為強化各鄉鎮市區樂齡學習中心對於在地社區之貢獻及服務,本部提倡「老人服務老人」,樂齡學習中心除召募志工外,更鼓勵學員於學習後,成立樂齡學習社團,持續學習及社會參與並服務貢獻所能;另外,本部委託專業團隊規劃培訓計畫,推動樂齡學習專業人員精進專業。
臺灣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從教育的角度做好積極的準備,翻轉觀念,讓高齡者成為資源而不是社會負擔。高齡教育不應視為一種消耗,也不僅有福利,第三年齡長者需要一套完整的學習體系,使其透過各種多元學習活動和積極參與而更加健康,減少醫療資源及長期照顧的支出,達到成功老化的目標,讓未來的中高齡者更健康幸福。
【LOGO設計理念】何幸枝/烏茲設計工作室
◆蓬勃之葉:樂齡成長教育、健康營造與多元學習。
◆心形:關懷照顧長者、活化身心靈與永保快樂心。
◆英文字母e:終身學習、經驗傳承、永續發展。
◆阿公阿嬤開心的笑顏:快樂學習、樂而忘齡,也彰顯樂齡長輩歡樂、健康、活力。
樂齡學習中心計畫簡介
自97年教育部正式推動「樂齡」學習,針對55歲以上的國民推動系統性的教育學習課程,跨越正規教育年齡與體制的規範,讓長者享受學習之樂。「樂齡學習」成為一種新的學習概念,透過多元且複合的互動式學習,讓長者可以樂在學習,成為臺灣高齡教育的新里程碑。
1.全國各鄉鎮市區均有樂齡學習中心為目標
教育部為將樂齡學習推動到全國各地,結合全國各鄉鎮市區在地的組織,成立樂齡學習中心,從臺灣北部到南部、離島、深山或海邊,橫跨都會及農村,由點串成線,連結成一張緊密的學習網,讓長者可以就地學習想要的知識。樂齡學習中心除推動在地的活動,更配合政府的創新想法,推動及實驗創新議題,例如:社會企業方案等,提高樂齡學習中心運作能量。
2.樂齡學習中心的課程多元及廣泛
課程規劃分為三大主軸,包含核心課程、自主規劃課程及貢獻服務課程,學習領域廣泛且多元,從個人成長、文化傳承、代間學習、在地特色、自主學習及服務學習等,在樂齡學習中心,長者不僅可快樂學習自己想要的課程,更鼓勵樂齡長者在學習後成立樂齡學習社團,讓高齡者可以服務貢獻自己的心力。
3.全國樂齡學習中心推動村里拓點計畫
為強化長者的學習機會,本部於99年起規劃村里拓點實驗計畫,於100-101年間於嘉義縣進行試辦,並於102年起列入全國樂齡學習中心推動要點,將學習資源送到社區的里及村,每一點至少辦理6小時以上的活動,以便利高齡者學習,及節省交通往返時間。
4.強化樂齡學習貢獻服務
為發揮高齡者貢獻服務的精神,樂齡學習中心成立「樂齡志工隊」,將學習資源宅配到社區。另本部鼓勵各中心的樂齡學員自行組團服務高齡者,促進中高齡人力再運用的良性循環,讓樂齡長者服務更年長的人,前往安養機構、醫院等,與長者、院生歡度有意義及特別的節日,印證國內高齡者仍擁有無窮的活力。
樂齡學習中心課程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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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年度 |
項目 |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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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申辦114年度樂齡學習中心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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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樂齡學習中心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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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樂齡工作基本資料及經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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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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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申辦113年度樂齡學習中心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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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年樂齡學習中心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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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樂齡工作基本資料及經費表(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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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樂齡工作基本資料及經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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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月課程活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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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3年示範及優質中心簡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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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3年成果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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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3年樂齡中心特色計畫成果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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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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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申辦樂齡學習中心實施計畫(112年度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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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辦樂齡學習中心計畫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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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樂齡學習中心每月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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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樂齡學習中心年度成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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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示範及優質中心簡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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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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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申辦樂齡學習中心實施計畫(111年度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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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辦樂齡學習中心計畫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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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樂齡學習中心每月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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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樂齡學習中心年度成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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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樂齡學習中心簡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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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示範及優質中心簡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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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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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申辦樂齡學習中心實施計畫(110年度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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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辦樂齡學習中心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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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辦樂齡學習中心計畫表(縣市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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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辦樂齡學習中心計畫表(中心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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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辦樂齡學習中心計畫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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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辦樂齡學習中心計畫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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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樂齡學習中心每月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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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樂齡學習中心年度成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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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齡大學計畫簡介
因應少子化及高齡化,樂齡大學實施計畫係教育部結合國內大學校院豐富的教學資源和環境與高齡者共享,辦理短期學期制的樂齡學習計畫,一圓高齡者上大學的夢想,使高齡者有機會進入大學校園和年輕學子共同學習互動,鼓勵長者活到老、學到老,並進而促進社會參與及貢獻服務。
本計畫始於97年度參訪美國老人寄宿所,開始委託國內13所大學校院辦理「老人短期寄宿學習」活動,由於實施成效良好,後於98年度賡續補助28所大學校院辦理「樂齡學堂」專案計畫。上述皆屬短期學習式計畫,為養成高齡者固定學習習慣,及運用大學相關資源,本部於99年補助56所大學校院,試辦學期制的「樂齡大學」計畫:100年賡續推動本計畫至今,另為增進代間教育交流,自106年於原計畫中增列辦理樂齡活力營,由各校自行申請。
本計畫課程特色仿大學校院,採學年制,每學期12-18週,每學年合計216小時,讓55歲以上樂齡者有機會進入校園和大學生學習,活動課程以高齡相關、健康休閒、學校特色、生活新知等課程為主軸,由校內各申請單位,自行整合適當之相關科系所規劃高齡者之課程學習內容。
樂齡大學課程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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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年度 |
項目 |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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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辦理樂齡大學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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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辦理樂齡大學實施計畫-奉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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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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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辦理樂齡大學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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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辦理樂齡大學實施計畫-奉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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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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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辦理樂齡大學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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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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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辦理樂齡大學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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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辦理樂齡大學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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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收支結算表-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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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收支結算表及繳回明細表(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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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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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辦理樂齡大學計畫 學員問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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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辦理樂齡大學計畫_學員問卷調查(奉核版)修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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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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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辦理樂齡大學實施計畫-經費收支結算表、經費繳回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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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樂齡大學-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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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收支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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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繳回明細表(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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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自主學習團體計畫簡介
教育部為推動高齡學習,增進高齡者互動與連結,激發高齡者終身學習,自104年度起會同交通部辦理「推動高齡自主學習團體終身學習活動試辦計畫」,培植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包括交通安全宣講員),補助及輔導帶領人成立高齡自主學習團體(以下簡稱自主團體),自106年度起由本部自行辦理,並調整為偏鄉或偏遠地區的高齡教育。108年起賡續推動「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實施計畫」,持續提供偏鄉及都市邊陲等交通不便地區長者多元的學習機會。
本計畫有別於機構式之樂齡學習,係透過培訓合格之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組成自主學習團體,進入社區或偏遠地區招募高齡學員,依據各地區長輩之需求彈性擇定如養生保健、家庭與人際關係、自我實現與生命意義、生活新知、環保人文及興趣嗜好等多元學習主題,以自主、自助運作方式進行學習,計畫運作期程約為12-16次(3-4個月),每週一次,帶領及鼓勵長輩走出家門參與社會及終身學習,使高齡者身心健康快樂。
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學習主題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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